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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

臺北市第10屆中小學專題式網頁競賽



一、辦理目的
(一)鼓勵學生以專題研究、團隊合作、實地訪查、調查訪問等方式,探索地方人文與環境,並運用網際網路作為表達溝通的工具。
(二)經由網際網路向全球展現臺北市資訊、環境、鄉土教育與地方采風的成果。
(三)結合教育單位、家庭、地方社區與民間企業共同推動資訊、環境、與鄉土教育。
(四)結合資訊、網路教育的內涵,培養未來新世代與全世界接軌的視野與能力,並藉由競賽的過程,深入關心鄉土環境教育,落實中小學校資訊、網路及本土教育教學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承辦學校: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
四、參賽方式
(一)臺北市公私立中小學(含國立中小學)之學生,均可在教師指導下自由組隊參賽。
(二)每隊學生至少5名至多10名,各校參加隊伍數限制,依班級數規定(如表一),惟學生每人僅限參加一隊。
(三)各隊學生可以跨班、跨年級組隊,但不可跨校;完全中學之國中部與高中部學生不得混合組隊。
(四)每隊必須由1至3名參賽學校教職員擔任指導老師;並至少應有1人為參賽學校編制內教師並擔任領隊。
(五)參賽隊伍必須於規定期間內,至本競賽網站(網址為http://cyberfair.tp.edu.tw)完成報名手續。
(六)報名及作品繳交時,應遵守上述規則,否則不予受理。
五、競賽分組
(一)參賽組別
分為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等三組。
(二)參賽作品類別
各組隊伍應從下列6大類別主題擇一主題參賽,每隊限繳交一件作品,書面報名參賽作品類別確定後,不得再行更改:
1.    人物領袖:介紹名人或明星,如政治人物、作家、藝術家、演員、企業家或具有特殊事蹟的人物等。
2.    社團企業:介紹社團或特殊族群,如志工、樂團、教會、原住民、外籍配偶等或地方企業或組織,如政府機關、商店、大眾運輸及電臺等。
3.    觀光資源:介紹當地觀光景點、歷史古蹟,例如旅遊勝地、廟宇古厝、夜市商圈等。
4.    特產特色:介紹地方特產特色,如食物、手工藝品、農作物、臺灣精品、年節祭典等。
5.    體育藝文:介紹地方音樂、戲曲、舞蹈、美術、書畫等藝文活動,或民俗體育、運動或戶外休閒活動的發展現況等。
6.    其他議題:介紹資訊教育、環境教育、生態保育或其他教育相關議題。
(三)注意事項:參賽主題以與臺澎金馬本地有關之題材為限;且以臺北市相關議題為優先。
六、作品規格
(一)參賽作品以網頁形式呈現,內容得包括網頁、圖片、動畫及影片等,但必須能以網頁瀏覽器讀取。
(二)作品內容至少應包括:
1.    專題簡報網頁:包括研究計畫、內容摘要及隊員基本資料等。
2.    專題作品網頁:研究主題、研究內容、過程及結果、研究日誌及心得感想等。
以上內容之呈現方式可自行發揮。
(三)作品中不得包含ASP、PHP或其他伺服器端執行程式,並注意不可有電腦病毒。
(四)作品必須燒錄於光碟繳交,且首頁名稱為index.htm;作品總容量不設限,請慎選檔案內容,與主題無關檔案請勿放置於作品光碟中,檔案內容安排將納入評分依據。檔案如未依規定命名而造成作品無法正常瀏覽,或檔案名稱無法辨識者,由各隊自行負責。
(五)作品所有內容均應放置於光碟繳交,不得用超連結方式將資料放置於其他網站。
(六)如違反上述作品規格,由評審視情節輕重,酌予扣分。
七、競賽時程
(一)報名時間
1.    請於101年12月3日至12月28日期間,逕至本競賽網站填表進行線上報名,並將報名表列印並完成核章,免備文於102年1月4日前送達松山家商教務處完成書面報名[地址:(11080)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5號,傳真機:27278415];未於規定時間完成線上報名及書面報名之隊伍,其作品不予受理。
2.    研究過程中,指導老師、隊員、作品名稱如有異動(不含參賽類別之異動),應於102年2月22日中午12時以前,重新填寫報名表並完成核章後,送交松山家商教務處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作品繳交期限
1.    請於102年2月25日(一)下午5時前,將作品光碟連同作品授權同意書以專人送達松山家商教務處,如為郵寄交件則以郵戳為憑。
2.    為維持競賽公平性,逾期交件(或交件內容不完整)一律不予受理。
(三)成績公布:預定於102年4月10日(三)公告成績。
八、評審方式
(一)各隊將作品繳交至承辦學校後,由承辦學校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,並將得獎作品公布於網站供中小學師生觀摩。
(二)評分重點包括:
1.    專題簡報網頁(占15%):包括研究計畫、內容摘要、研究架構、隊員基本資料及參與度等。
2.    專題作品網頁(占50%):研究主題、研究內容、過程及結果、研究日誌、心得感想、實地訪查紀錄、內容豐富性、創意及主題內容是否與參賽類別相符等。
3.    網頁技術(占25%):包括網頁架構、美工動畫技術、操作方便性及照片影片等媒體運用之適切性等。
4.    其  他(占10%):包括作品原創性及其他與作品相關事項。
以上內容之呈現方式可自行發揮。
(三)競賽結果僅公布名次,不公布原始分數。
九、獎勵
(一)個人獎勵
國小、國中、高中職三組依6大參賽作品類別評分,各類組分別選出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:
第一名:頒發5,000元禮券、學生每人獎狀1張;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、證明狀1張。
第二名:頒發2,000元禮券、學生每人獎狀1張;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、證明狀1張。
第三名:頒發1,000元禮券、學生每人獎狀1張;指導教師每人嘉獎2次、證明狀1張。
佳 作:學生每人獎狀1張;指導教師每人嘉獎1次、證明狀1紙。
指導教師指導超過一隊獲獎,以最高名次給獎,不重複敍獎。
(二)各類組實際獲獎隊數,得由決賽評審依參賽隊數及作品水準作調整。
(三)獲獎隊伍得參加教育局舉辦之資訊相關出國參訪活動甄選。
十、其他
(一)曾於臺北市或臺灣學校網界博覽會獲得前三名之隊伍,不得再以相同作品參加本競賽。各隊得以歷屆獲獎作品之類似主題參賽,但應避免作品內容抄襲或雷同。
(二)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,參賽隊伍應注意勿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。作品中得視實際需要,適度引述他人資料,惟引述資料不宜過多,以免降低作品原創性;引用網頁資料須於同一網頁適當位置,以明顯文字註明出處,未依規定註明作品引用他人資料及標示之情形,視同抄襲,評審得依情況予以扣分或不錄取。
(三)參賽作品中如有引用非參賽學生創作之圖文資料,均須依照下列方式標示圖文出處:
1.    網頁中如有引用他人圖片(或影片),應於該圖片(或影片)下方註明來源。
2.    網頁中若引用他人音樂,須於同一網頁適當位置,以明顯文字註明來源。
3.    網頁中同一段引用他人資料不得與他人雷同(含僅修改其中部份文字),且須於同一網頁適當位置,以明顯文字註明來源。未依規定註明作品引用他人資料及標示之情形,將視為抄襲,評審得依情況予以扣分或不錄取。
(四)參賽作品(包括研究規劃、採訪、問卷調查及分析、攝影、內容撰寫及網頁製作等)均應由參賽學生親自完成;教師及家長以陪同、指導為限。如作品內容有明顯超過學生應有程度者,評審得要求參賽者出席說明。
(五)各隊如對得獎作品有異議,最遲於決賽成績公布後7日內由指導老師具名,以書面方式檢具相關資料向承辦學校提出異議,其他方式不予受理。
(六)參賽作品如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競賽規定,將由評審委員決議予以扣分或取消參賽資格等處分;已得獎隊伍經查證有違規情事,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回收獎金及獎品,參賽者需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。
(七)承辦學校得依本實施計畫訂定競賽相關細則,並於網站公告後實施;主辦單位保有辦理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。
(八) 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將歸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,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擁有以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力,亦得以任何形式授權推廣、保存及轉載,不再另付酬勞、版稅或任何費用。








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

臺北市101年度自由軟體海報設計競賽


壹、目的
增進本市高中職、國中小學生運用自由軟體進行資料搜尋、整合及設計的意願與能力。


貳、辦理單位
一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教育局)
二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內湖區南湖國民小學

參、參賽對象
一、高中職組: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校學生。
二、國中組: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(含完全中學國中部)學生。
三、國小組: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4-6年級學生。


肆、競賽主題
各組參賽主題皆為「運動與生活」。

伍、競賽方式
一、採個人賽方式進行,每件作品皆以單人創作為限;每位學生至多可參加2件作品,但優等(含)以上獎項,每人至多以錄取一件,佳作不限。
二、參賽作品必須使用自由軟體或免費軟體創作,須繳交原始檔。評審將依原始檔中所保留的資訊進行軟體操作技巧的評分。
三、參賽作品必須為作者原創,不得盜用或抄襲他人作品。作品中使用之圖片素材,若有使用他人圖片,需於報名表中「作品簡述」欄位中註明出處,並取得著作權人授權使用。若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,主辦單位可註銷其參賽資格。


陸、作品規格
一、作品採直式或橫式皆可,若為點陣圖作品,原始格式檔尺寸不得小於1024*768像素,不得大於4800*4800像素。
二、作品須採電腦設計,或使用自由軟體(免費軟體)中提供之素材進行創作,不得用傳統紙筆繪製素材後,再掃瞄拍攝成數位影像創作。

柒、報名
一、報名時間: 101年9月17日上午09:00至11月2日下午4:00止。
二、報名資料:
1. 作品原始格式檔(需評審可開啟審查)。
2. 作品JPG檔(1024 X 768像素以上)。
3. 附件一、報名表暨切結書.doc (需紙本核章與電子檔,電子檔免核章)
4. 附件二、送件清單.xls (EXCEL電子檔,各校學生參賽資料整合於此檔案內)
5.每件作品 A4彩色列印3張

檔案命名方式,若作品為PhotoCap製作,請依「OO國小_X年Y班_黃小山. pcl」&「OO國小_X年Y班_黃小山.jpg」方式命名,並將報名資料1. 2. 3. 4.電子檔燒錄於光碟後,連同 3.附件一、報名表暨切結書紙本1份 及 5.作品 A4彩色列印3張,郵寄至  
114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200號  南湖國小資訊組  黃秀山  老師收。

三、聯絡方式:若有其他聯繫事項,請洽南湖國小資訊組黃秀山,
電話:26321296分機82 ,
電郵:show@tp.edu.tw
聯絡箱:144


捌、競賽規則
一、初賽
1.初賽由各校寄送核章報名表1份、作品A4紙本列印3份、作品光碟1份 (包含:作品原始格式檔、作品JPG檔、報名表暨切結書.doc、送件清單.xls。同一學校作品可燒錄於同一光碟之內),寄至承辦學校,收件截止日期為101年11月2日,以郵戳為憑;未能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送者,取消參賽資格。
詳細辦法請見活動網站 http://free.tp.edu.tw/~free101/。
或南湖國小最新公告http://www.nhps.tp.edu.tw/enable/modules/tinyd1/index.php?id=1
2.參賽作品經初審後,於101年11月15日前,在活動網站及南湖國小網站公布決賽名單。

二、決賽
1.獲決賽資格者,須於101年11月23日(週五) 9:00-13:30至南湖國小參與創作歷程發表之決賽。未能參加決賽者,將取消其入選資格。
2.決賽發表之規則如下:
(1)發表及審查時間為5分鐘,包含作品陳述說明與評審提問、答詢時間。建議投影片不要超過7頁。 
(2)發表內容以選用何種自由軟體、如何構思、選用資料來源等創作歷程。
(3)請入圍學生將原始創作檔案以隨身碟或光碟形式攜至審查會場,利用承辦單位準備之電腦展示,並接受評審提問及軟體實機操作,以驗證作品確實使用由自由軟體或免費軟體創作。


玖、作品評審
一、評分標準:創意思考30%、海報視覺效果30%、資料應用能力10%、自由軟體使用技巧30%。   
二、初賽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或相關領域老師組成評審團進行評選,審查各組進入決賽之作品各20件。主辦單位經評審決議後,可依各組參賽狀況,調整入圍作品件數。
三、決賽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或相關領域老師組成評審團,於決賽當天進行審查,以評定出優勝作品。


拾、參賽獎勵辦法
一、 各組別分取特優1名、優等3名、佳作5名、入選若干名。
二、 評審委員得依參賽作品數量與素質,增刪各組得獎人數。
三、 得獎學生由教育局頒發獎狀、獎品,以資鼓勵。特優1500禮券、優等1200禮券、佳作800禮券。
四、 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,另由教育局統一核予敘獎,並頒發指導證明,每件作品至多兩位指導老師。敘獎額度為:特優嘉獎2次、優等嘉獎2次、佳作及入選嘉獎1次。如有重複列名之教師則擇優敘獎。


拾壹、其他
一、本實施計畫若有調整,將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,請參賽學校上網查詢。
二、凡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教育局共同擁有,教育局擁有複製、公布、發行之權利。得獎作品若違反智慧財產權者,將被取消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;如涉及違法,則由參賽學校自行負責。


http://free.tp.edu.tw/~free101/
http://lx28.htjh.tp.edu.tw/~ht231/xoops/modules/news/article.php?storyid=963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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